深交所对恒大地产实施三年债券发行禁令,并对许家印等高管终身禁任债券发行职务。
【深交所对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实施严厉纪律处分】 深交所于9月30日宣布,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 同时,恒大地产的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的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被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中国恒大集团的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的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被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人员在认定期间内,不仅不得继续担任原债券发行人职务,也不得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职务。 深交所还对恒大地产实施公开谴责处分,涉及的还包括恒大地产的时任总裁柯鹏及甄立涛、时任总裁助理兼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钱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以及中国恒大集团的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和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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