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调整分红规定,将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比例低的公司纳入ST范围,以提升上市公司分红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主板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且不足5000万元,创业板低于3000万元,将实行ST。同时,创业板公司若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达15%或超3亿元,可免除ST。回购注销金额也将计入现金分红。
【深交所优化分红规定,不达标公司纳入ST情形】
4月12日,深交所对《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分红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一是实施强约束措施,针对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比例较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范围。主板方面,对于满足分红基本条件的公司,若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且累计分红金额不足5000万元,将实行ST。创业板方面,考虑到不同板块特点及公司差异,将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降至3000万元。
同时,创业板公司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5%以上,或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超过3亿元,可免除实施ST。此外,回购注销金额将计入现金分红金额中。
此次调整旨在提高上市公司分红水平,促进投资者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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