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加强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新规定要求投资者在突发情况下,如技术故障或人为差错等,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暂停交易。证券公司需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交易所明确技术性停牌等措施的具体程序,以防止市场异常波动,保障交易正常进行。
证监会征询意见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通知。意见稿提出,投资者在进行程序化交易时,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术故障或重大人为差错等突发情况,可能引发市场异常波动或影响交易正常进行,应立刻采取暂停交易、撤销委托等措施。
证券公司客户须及时报告委托证券公司,其他程序化交易参与者则向交易所报告。证券公司一旦发现客户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按照委托协议采取相应措施,如暂停接受委托、撤销相关申报等,并报告给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
交易所需明确针对突发情况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取消交易及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暂缓交收等措施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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